近日,国家卫健委印发文件,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。包括:新生儿期2次,分别在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时;婴儿期4次,分别在3个月、6个月、8个月、12个月时;1至3岁幼儿期4次,分别在一岁半、两岁、两岁半、三岁时;学龄前期3次,分别在4岁、5岁、6岁时。
近视眼一旦产生,难以逆转,因此,不能只“治”不“防”,更不能“病急乱投医”,重视对孩子的视力健康管理,从“认识”近视到“走近”视力健康管理。
孩子将来会不会发生近视?什么时候发生近视?近视后的增长速度如何?通过眼生物学监测可客观地反映眼发育状况。建议家长要从3岁起,每年带孩子进行监测。
1、即抓早抓小,从3岁起就为孩子建立《视力健康档案》,通过健康教育、监测预警、综合干预、动态管理维护好孩子的视力健康。
2、从预防、治疗前移至预测、预警。
3、预防意识的前移。
不仅是关注视力不健康和亚健康的孩子,也应对视力健康的孩子采取措施,落实“早监测、早预警、早干预”让孩子安全、平稳渡过近视高发时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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